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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名称:2024-2000年数字贸易规则数据
2.测算方式:参考C刊《国际贸易问题》梁俊伟和崔日明老师的做法,核心解释变量为数字贸易规则水平 (Digital), 用数字贸易规则的广度和深度
来衡量, 二者均为累计水平。 其中, 广度 (Width) 代表RTA涵盖数字贸易规则的种类丰富程度 (Hofmannet al., 2017)[26]。 对一国已签订并生效的 RTA 数字贸易规则条款进行打分, 涵盖74条规则, 每有一条得1分, 否则为0分最终将得分加总, 得到规则广度。 深度 (Depth) 则表示RTA覆盖的数字贸易规则在执行过程中受到的法律保障程度 (Hofmannet al., 2017)。 借鉴彭羽等 (2021) 的方法,按照法律约束力强弱对三大条款①下的每一项具体数字贸易条款进行赋分: 第一步,贸易协定中包含了某条款, 计为 “1分”, 没有包含则为 “0分”; 第二步, 在确定协定中包含某个条款的情形下, 如果协定中对该条款包含约束性义务表述, 则计为 “2分”; 第三步, 利用一国签订的RTA数字贸易条款总得分与条款数量的比值构建RTA数字贸易规则深度总指数和异质性指数。 具体测算公式如下图所示。数据相关条款和数字知识产权相关条款; Depth为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总深度, 是三大类数字贸易规则条款深度的算术平均值; Index表示三大类数字贸易规则各自的深度; provision 为三大类数字贸易规则各自条款的总得分, n (provisoni ) 为式 (6)的分母, 为三大类数字贸易规则各自涵盖的条款总数。 此外, 在样本期间内, 若样本国在某年度无已生效的RTA, 则其该年度的核心解释变量赋值为0,具体内容可以看下下方文献图片,与文献做法一致
3.资料范围:72个国家数字贸易规则深度广度数据,涵盖395个区域贸易协定中数字贸易规则,73万个样本,包括原始数据、测算代码、计算步骤过程、单边双边拆分及最终结果,大家可以验证一下确保准确性!
4.参考文献:
[1]梁俊伟,张颖,黄晓敏.数字贸易规则如何影响制造业数字化[J].国际贸易问题,2024,(10):105-122.DOI:10.13510/j.cnki.jit.2024.10.006.
[2]崔日明,郭贞贞,陈永胜.区域贸易协定的数字贸易规则对出口国内增加值的影响[J].国际贸易问题,2024,(05):54-69.DOI:10.13510/j.cnki.jit.2024.05.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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