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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名称:2023-2013年上市公司企业投服中心持股行权数据
2.测算方式:参考顶刊《管理世界》何慧华(2021)老师的做法,变量Treat表示是否为实验组样本,由于试点在上海、广东(不含深圳)、湖南3个地区,为了使得对照组与实验组的其他条件接近自然实验,我们没有将全国其他地区的所有上市公司都作为对照,而是考虑了经济因素和地理因素,选取浙江、深圳、湖北3个地区的上市公司作为对照组。具体地,当上市公司处于投服中心试点省市时(上海市、广东省除深圳市、湖南省),变量Treat取值为1,当上市公司处于投服中心试点临近省市时(浙江省、深圳市、湖北省),变量Treat取值为0,系数α1表示实验组与对照组之间的差异。变量Post表示投服中心持股行权实施时间,我们定义试点地区持股行权当年和后一年(即2016年和2017年)Post=1。具体做法请看下方参考文献图片!
3.资料范围:4万多个样本,5400多家企业,包括原始数据、计算代码和最终计算结果,大家可以验证一下确保准确性!
4.参考文献:
何慧华,方军雄.监管型小股东的治理效应:基于财务重述的证据[J].管理世界,2021,37(12):176-195.DOI:10.19744/j.cnki.11-1235/f.20211125.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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