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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cdhb435 于 2024-9-10 10:25 编辑
1.资料名称:2023-2008年上市公司企业金融化及金融化同群效应数据
2.测算方式:参考C刊《财经研究》李秋梅(2020)老师的研究,金融化以企业金融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衡量。解释变量为同群企业的平均金融化水平,包括同行业、同地区和同行业同地区同群企业的平均金融化水平。我们将焦点企业 i 的同行业、同地区与同行业同地区企业分别定义为与焦点企业 i 处于同一行业、注册地在同一省份、行业及省份均相同的其他企业。其中,行业分类参照证监会 2012 年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第 1 位码进行分类。
具体指标为:
Fin:企业金融化,等于企业金融资产总和(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净额、持有至到期投资净额、投资性房地产净额、长期股权投资净额)与总资产之比。
Ind_Fin:企业金融化的行业同群效应,同行业同年度其他企业的平均金融化水平。
注意:当同行业同年度其他企业个数为1时,该值为缺失状态,下面同理。
Area_Fin:企业金融化的地区同群效应,同省份同年度其他企业的平均金融化水平
Inarea_Fin:企业金融化的行业地区同群效应,同省份同行业同年度其他企业的平均金融化水平
3.资料范围:4.8万个样本,5409家企业,包括原始数据、计算代码和最终计算结果,大家可以验证一下确保准确性!
4.参考文献:
李秋梅,梁权熙.企业“脱实向虚”如何传染?——基于同群效应的视角[J].财经研究,2020,46(08):140-155.DOI:10.16538/j.cnki.jfe.2020.0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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