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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资料名称:2021-2000年中国省级碳排放测算数据) A# g$ I, g
2.计算方式:参考《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丛建辉(2014)老师的做法,采用最新的范围1、范围2和范围3核算,具体标准如下: * G" F2 }% l; T H* F5 u, [7 j
(1)范围 1是指各省辖区内的所有直接排放,主要包括交通和建筑、工业生产过程、农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废弃物处理活动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2)范围 2是指发生在各省辖区外的与能源有关的间接排放,主要包括为满足本省消费而外购的电力、供热和/或制冷等产生的排放。
(3) 范围 3指由本省内部活动引起,产生于本省辖区之外,但不包括于范围 2的其他间接排放,包括各省从辖区外购买的所有物品在生产、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理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
总的碳排放=范围 1排放+范围2排放+范围3排放
其中,范围1排放=交通和建筑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的排放+农林业与土地利用变化的排放+废弃物处理活动的排放,范围2排放=外购电力排放+供热制冷排放
碳排放的单位是万吨二氧化碳。
3.资料范围:包括原始数据、计算过程、数据来源和最终计算结果,资料内附带详细数据来源,可验证真伪!
(1)原始数据:地区 年份 范围1排放 交通和建筑 工业生产过程 农林业和土地利用变化 废弃物处理 范围2排放 外购电力 供热和制冷 范围3排放
(2)最终计算结果:地区 年份 总碳排放_万吨二氧化碳
4.参考文献:
丛建辉,刘学敏,赵雪如.城市碳排放核算的边界界定及其测度方法[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4,24(04):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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