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资料名称:2007-2021年“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城市名单匹配
2.数据范围:行政区划代码、年份、所属省份、城市地区、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3.数据介绍: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以下简称《纲要》)。《纲要》明确提出“开展区域试点”,通过不断的实践,总结出一套可以在全国推广复制的大数据产业发展经验。同年9月,贵州启动建设首个大数据综合试验区试点,次年,国家公布第二批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名单,具体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河南、上海、重庆、广东。至此,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已经成为推动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政策工具。
4.参考文献:徐林,侯林岐,程广斌.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创新效应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22,39(20):101-111.
|
本帖子中包含更多资源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